
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频准激光")的科创板IPO进程已步入最后阶段。根据上交所披露融资杠杆实盘配资,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获上交所受理,历经两轮审核问询后,于2026年6月18日注册生效,距离正式挂牌仅一步之遥。
此次IPO,频准激光计划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募集资金约14.1亿元,投向精准激光系统产业化建设、研发中心建设等四个项目,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不过,频准激光的招股书中,一位核心高管的职业履历引发了市场关注。该公司现任频准激光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朱红超,其公开披露的简历中,缺失了一段长达七年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历——2014年至2021年,朱红超曾担任创业板公司金通灵(*ST金灵,300091.SZ)独立董事。金通灵正是近年来A股市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之一,该公司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虚增利润近8.2亿元,并于2026年5月被公安部作为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一段“消失”的独董履历
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同样要求,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业务经历、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
频准激光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显示,朱红超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多项专业资质。朱红超被披露的职业经历为:1991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炜赋集团纺织品实业公司总账会计;2000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评估部主任;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任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2010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紫罗兰家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23年5月任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6月加入频准激光前身公司任财务总监,2024年12月起任频准激光的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从披露的履历来看,朱红超的职业路径清晰,从会计师事务所到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再到拟IPO企业董秘兼财务负责人,呈现出逐级递进的职业轨迹。但这段履历中,并未提及他在金通灵(*ST金灵,300091.SZ)担任独立董事的经历。
然而,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金通灵历年披露信息给朱红超补上了另一条任职时间线。金通灵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朱红超自2014年9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9月11日,后经换届续任至2021年9月3日。其在年报中披露的个人背景——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历任江苏炜赋集团会计、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任、紫罗兰家纺董秘兼财务总监、通富微电(002156.SZ)财务总监等信息。通富微电2020年与2021年年报则披露了朱红超的个人履历,其自2014年8月至2023年5月30日担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这些信息与频准激光招股书中对朱红超的任职信息表述完全吻合。
这意味着,在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长达七年里,朱红超同时担任通富微电财务总监与金通灵独立董事两项职务。然而,朱红超在金通灵担任独董的履历在频准激光招股说明书中则未被提及。
频准激光招股书显示,朱红超目前的职务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同时也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直接负责人。频准激光作为一家尚未上市的公司,朱红超为负责信息披露的核心高管,在自身履历披露中“省略”了这段长达七年的上市公司独董经历。
公开信息显示,朱红超这段履历与一宗A股市场重大财务造假案存在时间上的交集,也引发市场对拟上市企业信披完整性的讨论。
金通灵造假案:监管打击财务造假的经典样本
金通灵案是近年来监管部门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标志性案例。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金通灵的财务造假始于2017年,止于2022年,跨度长达六年。公司原董事长季伟伙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等人,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以及子公司配合体外资金循环等多种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1.3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8.2亿元。更为恶劣的是,金通灵依托虚假财务数据,于2021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8亿元,构成欺诈发行。
2026年5月20日,公安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举措与成效。在公布的20起典型案例中,金通灵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证券案被重点提及,也是其中唯一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二分局侦办的案例。通报显示,包括上市公司实控人、业务负责人、子公司配合造假负责人及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在内的共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此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被告单位金通灵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原实控人季伟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学礼同判两罪,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负责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两名合伙人,因明知金通灵业务收入成本无可靠依据仍连续多年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亦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民事追责亦同步推进。
从时间维度看,金通灵造假集中爆发的2017年至2021年,与朱红超担任独立董事的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存在重合。截至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未显示朱红超因金通灵造假案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受访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频准激光而言,招股书未披露董秘兼财务负责人的这段独董任职经历,是否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目前尚无监管定论。但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透明度,是投资者判断公司治理水平、评估投资风险的基础。同时,频准激光未来的信息披露、财务质量、治理规范、内控水平,无疑将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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